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實價登錄上路第一年開罰案件近百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112日中國時報A16版記者陳文信報導,內政部自民國10110月起開放不動產實價登錄案件資訊,在一年內已經累積4.6萬筆資料可供查詢。此外受罰案件也達到近百件,其中以逾時登錄和哄抬房市不實申報受罰最為普遍,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之罰鍰。
    內政部表示,至今可供查詢案件達到46千餘件外,訪客也超過2502萬人次,從102112日起,該系統並且增加顯示土地使用編定的類別,可以提供更完整的土地使用分區資訊。
    筆者提醒,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3項之規定:「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並且,依同條例第81-2條規定違反限期改正未改正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於《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均有相同之處罰規定,因此無論是不動產買賣交易中的權利人抑或是地政士、仲介,均須注意實價登錄之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實價登錄」既已實施,相關執業人士自有遵守之必要,如不了解時,一定要請教有經驗者,方不致違反規定,而影響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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