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中國大陸明年將啟動「以房養老」 文◎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113日經濟日報A10版記者林宸誼的「以房養老,明年啟動」乙文報導,中國大陸幸福人壽監董會主席孟曉蘇於中國老齡論壇中透漏,大陸「以房養老」政策,將提供老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並且在10212月公布方案,隔年1月將推出,可望開啟房產金庫消費消費潛能。
    該政策主要係老人透過抵押房屋產權之方式取得一定養老金,於老人去世後,該產權則由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其使用權。於大陸國務院日前公布之《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之概念!
    中國大陸政府認為房價高漲導致資金投入房產過多,致使內需消費不如預期,若「以房養老」推出後,老人能放心花錢養老,將釋放消費潛能。而蘇孟武則認為,該產品推出最大難度在於在中國大陸房屋產權有其70年之年限、房價下跌風險及房屋傳給子女之概念。而其年限於中國大陸《物權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自動續期,至於房價下跌風險目前亦不存在,因此對於產品推出採取樂觀的態度。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政策成功與否,最重要關鍵點在於是否能在將房屋反向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後,其所能獲得之資金是否足夠。以目前台灣政府所推出之政策,並不能吸引多數高齡屋主參與之主要原因,在於其報酬並不高,缺乏誘因,希望將來中國大陸推出後,若能成功,台灣政府將能以之為借鏡,修正目前之政策,才能達到以房養老政策之真正目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以房養老」恰巧兩岸政府都在考慮推動,相互經驗交流,可以彼此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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