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

房屋稅免徵與否視房屋評定現值而定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226日經濟日報A16版記者郭珈爾「房屋稅免徵,跟屋齡無關」的報導,房屋稅即將在民國105年五月份開徵,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根據《房屋稅條例》的規定,就算房屋老舊,仍要繳房屋稅,因為房屋稅要繳納與否和屋齡沒有絕對關係,而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差別。

    稅捐處官員解釋,房屋稅應付稅額並非以市價計算,而是「房屋評定現值」乘上「稅率」得出,目前由各縣市政府每三年評定一次,考量因素包括房屋標準單價、每年折舊率和房屋所處的地段等。

    像是「總樓層數」、「房屋構造種類」和「用途」都會影響房屋標準單價,樓層數越高、標準單價越高,可能就要繳納更多的房屋稅。而目前不用繳房屋稅的標準在總現值新台幣10萬元以下,因此不管屋齡多久,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新台幣10萬元,就要繳房屋稅。非自住用途的房屋,像是營業或是自由職業事務所、人民團體等房屋,無論評定現值多寡,都要繳房屋稅。

    官員並補充,如果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時,卻收到房屋稅稅單,很有可能就是該房屋年度用途不符合住家規定,民眾如果房屋在課稅年度變更為住家使用,記得要向稅捐稽徵處申請使用情形的變更。

    筆者認為,近幾年來房地產價格上漲,也反映在房屋評定現值上面,房屋稅也跟著調漲,民眾若買房投資者,除了貸款利息之外,應該也要衡量將來房屋稅、地價稅的負擔,才不會錯估情勢,賺了租金卻賠了稅金。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房屋稅」的課徵除了《房屋稅條例》的規定外,也要注意各地方政府所規定之房屋稅率的「自治條例」,了解後妥當地進行「節稅」規劃,才能確保自身的「賦稅人權」!

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

北市公辦都更案一坪換一坪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23日中國時報B1記者陳芃所撰「旗艦公辦都更案,一坪換一坪」的報導,台北市政府在台北市大同區蘭州斯文里的整宅推動公辦都更,並且列為重點「旗艦計畫」,台北市都發局更成立專案工作站,由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宣布此案和南機場公辦都更案的非店面戶一樣,會做到「權狀一坪換室內一坪」,以保障民眾的居住品質。

    都發局表示,蘭州、斯文里整宅屋齡高達50年,是當初因為政府開闢公共建設安置民眾規劃的住宅,只有11~17坪或是6~12坪的規格,以現代眼光來看居住空間嚴重不足,戶數高達上千戶,產權難以整合造成更新牛步化。

    都發局利用稅捐處閒置房舍設置都更專案工作站,並且進駐四衛都更推動中心人員,蒐集民眾意見之外,還要說明「權利分配」和「財務規劃」。

    林欽榮出席工作站開幕的時候表示,已經向市長報告未來都更會做到「權狀一坪換一坪」,更新之後每戶至少獲得14坪大小,如果經濟弱勢民眾,市府還會提供比照公教人員優惠貸款幫助居民住進新家。對於上千戶的整宅,預計分成四期改建,工程期間如果有需要的居民,則可以住進原明倫國小改建的「中繼住宅」。

    筆者認為,這樣的規劃不錯,因為權狀上的坪數還要扣掉公設,將來蓋成新大樓公設比會比較高,等於主建物的空間(室內空間)實際上會縮水,如果要使都更能推動順利,勢必要保障住戶權狀一坪換將來室內一坪,住戶才有願意參與都更的意願。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住宅」在台北市目前是一重要問題,台北市政府能加以正視,並運用有效率的公辦都更是必要的。本案如能成功,必使市容改善,並且讓台北市都市更新更向前邁出一大步!

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有三萬筆未申報祭祀公業土地逾期政府將代為標售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128日自由時報c3版記者李欣芳「三萬筆未申報祭祀公業土地,逾期政府將代為標售」的報導,目前全台灣還有超過6萬筆屬於祭祀公業的土地,內政部表示約有三萬筆未申報,有鑑於民國105年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提醒可以趁農曆春節家族團聚、祭祀祖先的日子,把握家族齊聚一堂的機會,辦理祭祀公業土地申報相關事宜,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祭祀公業條例》第7條規定,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三年內辦理申報,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除了公共設施用地之外,法定期間屆滿後,將由主管機關代為標售。

    不過內政部表示,為了顧及民眾權益,只要土地還沒完成代為標售之前,民眾都可以依法提出申報。

    林清淇司長說明,「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早期移民離鄉背井來台,為了懷念原鄉祖先,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並以田產的收益作為祖先祭祀的備辦和聚餐費用,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的優良傳統。但隨著時代改變,許多祭祀公業土地資源未能有效利用,政府才制定《祭祀公業條例》,並自民國9771日開始施行,基於性別平等原則,除了當事人表示不願意共同承擔祭祖外,派下員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性別都可以取得繼承的派下資格。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民國104年底,我國仍有三萬筆祭祀公業土地未完成申報,其中大多數都符合政府代為標售的要件,因此內政部呼籲民眾把握農曆春節期間大家家族團聚時,能夠盡快備齊文件向祭祀公業土地所在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申報。

    民眾如果家族有祭祀公業,而其土地尚未辦理申報者,一定要趕快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否則將來土地被標售,恐怕就要不回來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透過瞭解法律,認知自己的權利,進而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祭祀公業的土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