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1月19日旺報B4版記者郭芝芸報導,如筆者前幾天文章所述,日前中國大陸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並起帶動「小產權房轉正」的新契機。
但是專家表示「小產權房」的轉正還是必須面臨許多問題,其中就是法律障礙,因為中國《憲法》中規定土地所有權形式只有「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而現行《土地管理法》中的住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不能出租、買賣其宅基地,因此將來「小產權房」要如何轉正?是否要補交土地收益價款?金額標準為何?等等問題都有待解決!!
筆者認為,「小產權房」的問題如果不妥善解決會衍生許多問題,如果就地轉正,也會造成不公平,應該要納入一些制度來規範,必須付出相當代價如代金償金之類才能予以合法轉正。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能正視農村的「小產權房」問題,是一大進步;但如何轉變必須審慎周詳的規劃設計,才能圓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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