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1年12月30日旺報記者張雅雲的報導,中國大陸上海、廣州、長沙、深圳、天津等主要城市紛紛拍出土地使用權的高價,這些主要城市土地都被央企搶下,一共耗資251.36億元,佔全大陸地王總金額6成以上。創造總價地王最多的「保利地產」,人民幣2012年六月至今,已耗資人民幣298億元,地王頻傳引來「國土資源部」再出招,除北京市的「準地王」標售臨時喊卡外,並開始研究將「放權讓利」作為存量用地管理新規的基本原則,增加城鎮用地供給。未來存量用地原使用權所有方有望直接參與到存量用地的開發過程,已突破現行一律採取「招拍掛」的方式。此外,對於徵收及體建設用地實施經營性開發,土地純收益可按一定比例返還,在依法補償基礎上給予原土地使用者一定的獎勵。
中國大陸土地分為「國有土地」與「集體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使用權由政府透過行政劃撥或是有償出讓,其中有償出讓又以招標、拍賣、掛牌三種方式為主,「協議」則為例外,雖然能充分使土地市場接近市場機制,但卻造成地價高居不下的缺點。如今存量用地管理新規,將為中國大陸土地的一級市場帶來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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