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月23日自由時報A9版記者李欣芳、羅添斌報導,監察委員劉玉山於民國102年1月22日邀行政院與國防部等單位跨部門會商,指國防部所屬單位所占用的金門民地共82公頃應在102年7月底前全數歸還。這些民地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占用,但戰地政務在民國81年終止迄今20多年,卻仍持續由國防部占用。劉玉山監委要求國防部在102年七月底前,對於仍有運用計畫的土地應在今年編列預算一次取得,對於無運用計畫的土地,應一律發還地主。國防部指出,軍備局現正辦理金馬地區國軍土地整體運用規畫檢討作業,將管制在102年六月底前完成檢討核定。
筆者贊同監察委員的看法,軍方在金門佔用土地故有其時空背景,但土地究竟為人民財產,「財產權」應受保障,若國防部有需要,可以編列預算徵收,否則應將無權占用的部分,發還給原土地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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