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陸資對於成功高中地上權案有興趣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111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薛孟杰及經濟日報A17版記者楊雯琪的報導,台北市政府主辦與國有財產署及國防部聯手開發的北市喜來登飯店近千坪土地,於民國102110日舉辦說明會,該開發地上權期限為70年,吸引保險業、建商及飯店業表達濃厚興趣,包括富邦、新光、幸福、台灣、中國、力麒、龍邦、皇翔、華固、晶華、寒舍、凱薩等等均派員參加。
    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並表示,此案規劃時原未考慮引進陸資,但檢視相關規定後,飯店業允許「陸資」參與,屆時若有「陸企」投標,將是國內首見陸資與台資搶標的開發案。據了解,已有陸資有意來台興建飯店,目標是賺陸客來台觀光的利潤。本案是繼台北101後,第二件採70年期限的地上權案,有利業者延長獲利期限,據了解未來北市地上權招標將傾向以70年為原則。台北市財政局並表示,本案預估總開發樓地板面積為4624坪,扣除停車位,樓地板面積將達3802坪,約可興建265間客房。
    筆者認為,地上權70年的期限,與中國大陸土地使用權期限相比,與「住宅用地」的使用權期限相同,但「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40年期限相較,長了許多,對於陸資應該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不過筆者也提醒政府,地上權的期限不宜再延長,因為一般的鋼筋混凝土或是鋼骨建築的經濟耐用年限約50年,若地上權期限超過建物的耐用年限過久,不能收回改建,對於國有土地的有效利用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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