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2月17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盧冠誠的「租金補貼遭查稅,房東驅趕弱勢」乙文報導,有鑑於台北市房價高漲,為落實「居住正義」,北市府推出「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六千元,但財政部要求各縣市提供補貼戶的房東名冊以利課稅,反而導致弱勢戶被怕查稅的房東驅離、漲租。
財政部官員則表示,是房東沒有誠實申報,若房東因被課稅不出租,也是價值觀問題。台北市都發局住宅服務科則表示,內政部租金政策頒布後,同時明訂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課稅,雖然該政策照顧弱勢,但是仍遭到調案抽稅,都發局也無法抗拒。
崔媽媽基金會則表示,此舉將導致租屋市場地下化,房客得透過仲介透尋哪裡有逃漏稅的房東,都發局已經向經建會、營建署反映問題並開多次協調會,至今財政部仍無回應。
筆者認為,「有所得就必須納稅」是所得稅的精神,但是這樣的查稅方式卻反倒使得為了照顧弱勢給予的租金補貼效用大為降低,反而不利於弱勢。財政部應該設法做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既可以課稅又不會使得弱勢被房東驅趕,才能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誠實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房東有租金所得本應依法申報所得,切勿怕查稅而驅趕弱勢戶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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