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年5月27日中國時報A12版記者黃菁菁「日本全面拆除老舊空屋」的報導,日本政府自民國104年5月26日起全面實施《空屋對策特別措施法》針對老朽的空屋命令屋主拆除,若不從將被強制拆除。
而日本社會正面臨人口減少且邁向高齡化,各地無人居住的老朽空屋越來越多,根據日本總務省估算全日本的空屋已經達到820萬戶,造成威脅居家安全和破壞景觀的問題。
日本國土交通省在2015年5月26日公布「特定空屋」的判斷標準,只要是建築物老朽、梁柱傾斜、屋頂變形、屋頂外牆剝落或是有危害衛生之魚、窗戶玻璃破裂、庭院樹木枝條突出道路等情形,將會命令其拆除或是整修空屋,不服命令或屋主不明者,即可強制拆除。
有專家認為雖然該法立意良好,但是如何認定「危險空屋」必須個案判斷,執行上較費時,並且地方政府強制拆除也會造成財政負擔,而日本國土交通省也鼓勵各地方政府活化空屋,例如蒐集空屋給想利用的人或是提供修繕補助金等。
筆者認為,台灣也有許多舊屋因為各種原因而多年未有人居住,常常造成衛生和治安上面的問題,有待將來「都市更新」來解決,近年來「老屋活化」的風潮也逐漸被帶起,期待未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之後,都市更新能夠更加快腳步,並且更順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日本都是景觀建設維護的很好,其國家的規劃、執行力均優於台灣,台灣在這方面應學習日本,不要讓「民粹」誤了台灣的發展契機!同時台灣的都是景觀也應努力「優化」,不要違建、鐵皮屋到處存在,影響都市風貌,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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