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年5月11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林淑慧「查稅一波波,鎖定包租公婆」的報導,中區國稅局表示待五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結束之後,即將對黃金店面和房屋租賃所得展開大查稅,如果民國103年申報民國102年所得稅沒有誠實申報租金收入者,將會收到國稅局的追繳令。
立法院財委會邀請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就「遺產及贈與稅稅收情形暨國稅欠稅狀況提出改善計畫」提出報告並且質詢,國稅局官員認為,近年國內房價高漲,各區國稅局對於不動產資本利得的查核「火力全開」,尤其個人名下持有三戶以上不動產或是金店面的包租公、婆,都將成為國稅局重點鎖定查稅對象。
包括都會區繁華路段街道店面、一人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租金訂定偏離市價或是民眾檢舉的案件,都將成為租賃所得主要查稅重點。財政部將要開查民國102年度報稅案件,全台至少選案千件個案,交叉比對房東報稅資料,確定有無漏報或低報。
官員表示,土地或房屋的租金收入,依照稅法應該課徵租金的所得稅,但實務上經常發生房東、房客雙方藉故壓低申報租金,規避所得稅,國稅局每年都會利用蒐集財產出租課稅資料比對申報情形,並且參照一般租金標準調整計算房東租賃收入,要求補稅。
而對於繁榮地點黃金店面,有房東將店面租金高額低報,或者未注意租金應辦理繳及申報憑單,國稅局將按照書面審查選案,並且實地走訪抓漏,如果未如實扣取稅款和填報憑單者,也將會依法開鍘。
財政部表示,不動產相關交易所得的查核,是國稅局查稅的重點,鎖定項目、查核對象和範圍都會逐年擴大,以遏止炒房。
筆者認為,納稅是國民的義務,房東一定要誠實申報租金所得,這樣才合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房東一定要懂節稅,而且是合法節稅,不能用不正當的方法逃漏,這樣才不會遭到補稅、罰款,甚至還被追究《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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