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公平會針對台北市不動產資訊不實開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涂鉅旻、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芃、聯合報A3版記者陳惠惠等相關售屋資訊不實之規範的報導,因台北市1027月發布《台北市不動產經紀業發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台北市地政局一共查核510件,並針對37則主動裁罰、14則另外移送公平會。
    地政局副局長潘玉女表示,地政局裁罰案以「用途違規」最多,像是中山區金泰段的「娛樂區」、內湖的「第三種工業區」,許多業者仍以「住宅」等用語宣傳,遭到裁罰新台幣630萬元。
    另外有些開罰案件則是主打「萬坪公園第一排」,但卻沒有公園而對面是只有四千七百坪的廣慈博愛院,也有業者主打「信義路七段」,但信義路七段並不存在,台北市的信義路只有六段。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表示,相關資訊規範應該要逐漸從嚴處罰,政府態度要清楚,才能讓房市更安定,賣方以不實廣告欺騙消費者很不應該。台北市地政局長黃榮峰則表示,民眾如果在購屋後發現和賣方所言不一致,但已經簽約涉及消費爭議,可以找「消保官」協調處理,「地政局」也可以介入協助!
    筆者認為,建商不應該再用不實廣告來吸引消費者上鉤,除了違反《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之外,消費者也可以主張損害賠償。消費者在購屋時,無論是預售屋或新成屋,也要自己做功課充分了解實際情況,不要被不實廣告所吸引而輕易上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透明誠實是企業建立形象的重要手段,消費資訊也必須真實且不得引人錯誤。現在《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都有最嚴格的規範,業者應加以遵守,才不會招來法律責任,並影響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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