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2月4日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的報導,耗時兩年雙北市規畫的五處社會住宅終於有著落,其中台北市政府將自行興建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之「社會住宅」,而新北市中和秀峰段、三重大同段及同安厝段日前則由上市建商日勝生取得優先議約權,最快三年便可推出千戶以上的出租住宅,內政部並研擬在五年後擴大至一萬戶。
日勝生副理周慧玉並證實,日前取得新北市三處「社會住宅」優先議約權,將有七十年地上權,其中七成住宅由新北市政府規定出租對象,將以市價八成出租,剩下三成使用權由日勝生自行規畫使用。內政部營建署初步計畫將113公頃的國宅用地拿來興建「社會住宅」,其中可立即開發之土地達49公頃,預計將釋出一萬戶。將來「社會住宅」會是公民出租住宅,強調只租不售,其中10%是給經濟弱勢民眾,並與社福機構協商派員進入社區服務。
預計將來「社會住宅」鄰近區域的租金將下降、空置率也將會提高,投資人如欲購買鄰近的房屋投資出租,必須謹慎研究。筆者認為,這樣的「社會住宅」以出租的方式經營,比過去國民住宅直接賣斷來得好,可以防止投資客用人頭低價購買之後,再高價賣出,並且真正能夠照顧到無家可歸的弱勢民眾,相當具有社會意義,值得讚賞;這就是「人人有屋住」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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