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國有不動產標租鬆綁,更為活化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219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為加強國有資產活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102218日表示未來將加強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的標租業務,以公開招標方式彈性釋出供民間活化使用,全國五區處今年預計推出30次標租案,租金收益上看每年8000萬元。針對這樣的改變,國產署也研議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將放寬核發使用執照予建築用地,並且提高使用年期及國有不動產的使用強度,並另外加收權利金挹注國庫收入。
    國產署五區處目前已選列25筆土地及4棟建物預計於1022月推出16宗標租案,其中又以台中的五宗標的最具吸引力,位於台中市精華區且面積較大,將以土地申報地價年租金率5%為底價。其餘標的則位於南投、雲林等地,具有格局方正、鄰近市區及大馬路的特點,也相當具有吸引力,目前已於國有財產署的網站公告,希望透過資產活化途徑,增加民間投資利用途徑。
    筆者認為,非公用國有土地的收益分為「處分機制」、「租賃機制」及「開發利用機制」,其中「租賃機制」又可分為「逕予出租」、「標租」和「放租」三種模式,其中標租模式擴大承租人的資格,並能解決公有土地使用權僵化的弊端,透過競標的方式,決定公有土地出租對象,符合「公平使用土地競爭原則」,現在又進一步放寬更能夠有效利用「非公用國有土地」,值得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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