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蘋果日報101年11月11日A23版記者邱煜婷的報導,由於近來不少工業住宅建案因廣告不實而被公平會罰款,營建署為此著手修法增加工業區開發住宅的難度,以工業住宅最多的新北市來說,除縮小工業區中商業設施開發面積外,更限制商業使用總面積需在單一建築基地總面積10%以內。
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之規定,「工業區」內不得設置住宅,不過建商常以「商辦」名義取得建照,再規劃成一般住宅賣給民眾。依現行《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工業區可開發的公共服務設施、公共事業設施及一班商業設施可佔工業區總面積50%、一般商業設施中各類型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10%;將來修法後,將提高門檻分別為30%及5%,此外並規定廁所需集中設置、房屋隔間最少要100坪等,大大增加設置工業住宅的難度,等行政院核定後,最快預計101年11月中旬公告實施。
此外對於現有的工業宅,新北市輔導19件申請變更使用分區,目前僅新莊區「金莊悅泉」及泰山區「金璽御品」兩社區有條件通過,另有四案審議中。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近兩周會針對桃園縣及台北市南港區的工業住宅進行裁罰。
筆者在此提醒大家,工業住宅雖房價較一般住宅便宜2~3成,但將會有漲幅有限、貸款不易及戶數多人雜品質差等問題,消費者購買房屋時必須注意房屋的建造執照及土地使用分區,才不會落入建商或代銷公司的圈套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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