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地籍清理四年,全國代標售新台幣63億元土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8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于國欽「地籍清理有成,四年代標售63億元」的報導,內政部於民國1031217日表示自台灣光復以來,清查土地權屬不明者,有15萬筆,經公告重新登記迄今仍有五成未完成清理,其中無人申報經公部門代為標售者已經達到新台幣63億元,這筆錢已經存入專戶,未來民眾如果能證明擁有被標售的土地,仍可申請自專戶領回土地價金。

    內政部在1031217日部務會報通過《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以及《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使地籍清理標售、土地權利價金專戶管理更為健全。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民國35年光復初期政府曾經辦理土地總登記,但是遺留下許多問題,自民國97年開始各縣市公告15萬筆權利內容不清、不完整的地籍資料,至今年11月已經完成72千多筆的清理,但仍有高達52%未清理完成。

    地政司施明賜副司長表示權屬不明的土地如果是土地登記名義人為神明、土地登記為日據時代某株式會社、土地登記名義人為「眾田甲」但無地址、土地登記為三角林埤或四方林埤等,公告超過一年無人登記各地方政府就會依法標售。自民國100年進行標售以來,累積標出土地有2906筆,共100公頃,標出金額新台幣63億元,依規定將標售收入存管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擁有者十年內可以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筆者認為,這些權屬不明的土地,應該要盡快辦理標售,一來可以讓土地權屬確定,二來也不會造成土地的閒置浪費,筆者認同這樣的做法,有興趣的民眾也可以隨時注意地方政府代為標售的資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地籍清理條例》實施四年以來,已有相當成就,政府應再加速推動,俾利地籍權屬及土地利用之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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