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民國104年遺產與贈與稅扣除額免稅額不變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3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陳美珍「遺贈稅扣免額,明年不變」的報導,財政部於民國103122日公布民國104年的繼承與贈與行為可享有的稅法扣免額度,由於今年的物價漲幅不足以啟動連動機制,因此個人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免稅額均維持新台幣1200萬元及220萬元的額度。

    財政部指出,依據稅法規定當物價漲幅累計上漲達10%的時候,遺產及贈與稅相關的免稅額、扣除額必須一併按漲幅連動調整,由於民國103年包括遺產稅如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重度以上身障者等扣除額度均隨物價漲幅連動調整,以至於累計漲幅不足,因此民國104年可扣除額度維持與今年不變。

    因此目前個人遺產稅免稅額為新台幣1200萬元、每人每年享有免稅的贈與總額則是220萬元;此外,遺產稅扣除額如遺有生存配偶可減扣493萬元,有子女者一人為50萬元、子女如未成年則依其年齡距離20歲部分每年加扣50萬元、若為身障者可再增扣身葬特別扣除額新台幣618萬元。

    贈與稅無論贈與「現金」或「不動產」還是「有價證券」,每年每人合計全年贈與金額在新台幣22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時則以超過的部分課徵10%的贈與稅。

    筆者認為,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稅率均為10%,民眾可以善用《遺產及贈與稅法》裡面相關免稅額和扣除額的規定來節稅,不懂的地方也可以請教律師、會計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或直接到政府機關詢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想節稅的人一定要看書了解法律規定,或向專家請教,對自己少繳稅絕對有幫助的,而且還不會為自己帶來麻煩,好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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