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台北市永平將轉型公營住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73日自由時報A16版記者郭安家「永平公營宅51戶月底開放申請」、中國時報B1版記者陳芃和實習記者潘映寒「永平國宅轉公營租金低於市價七折」、聯合報A2版記者邱瓊玉「北市永平國宅轉型公營住宅」的報導,位於台北市延平北路靠近環河北路的「永平國宅」,過去做為安置整宅更新、國宅改建的中繼住宅,將依據《住宅法》轉型為「公營住宅」。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該國宅將開放51戶申請,租期三年約滿可續約一次,其中30%將依據《住宅法》提供給原住民、低收入戶和愛滋患者等「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等使用,租期則得延長為12年。
    凡是連續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且申請人、配偶、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且民國103年年收入在40%分位點以下(119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月薪不超過新台幣51779元的民眾,均有申請資格。租金則分為24坪、25坪和26坪,租金為11700~12400元不等。
    筆者認為,這樣的公營住宅,符合照顧弱勢的精神,立意良善,但是否吸引年輕人進駐值得觀察。另外,政府也必須要注意該社區的管理,以防止該社區治安惡化成為治安死角、社區毒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已逐漸注重《住宅法》的落實,這是政府的住宅政策必須關注的重點;公營住宅管理運作良善,「人人有屋住」的理想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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