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九成房東拒絕租房給老人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911日聯合報A9版記者黃驛淵「歧視!9成房東拒老人租屋」的報導,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租屋市場歧視老人是普遍的現象,九成房東都拒絕租屋給老人。
    老盟、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與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大幅修正老人住宅政策,目前政府蓋的老人住宅房租昂貴,一個月月租加上伙食費將近22,讓微薄收入的老人租不起。
    而雙北市雖有推出「公營住宅」,吳玉琴也批評公營住宅只限定20~45歲者申請,卻將老人排除在外。她建議社會住宅保障弱勢住戶比率應該要提高至百分30,並且應該取消申請的上限。此外老人公寓和公營住宅也應該依照不同經濟身分,讓不同經濟狀況的老人都可以租得起。另外她也認為應該提供「愛心房東」誘因,給予優惠稅率或引入社福團體和醫療系統,減少房東的疑慮。
    筆者認為,隨著台灣高齡化越來越嚴重,將來銀髮族的居住將會是一大問題,目前房東比較不願意將房屋租給老人,主要還是因為有所顧忌。政府應該提供更多老人居住的空間,並且帶領民間開發銀髮住宅、老人住宅,搭配完善的長照、醫療資源,解決老人居住的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住宅法》中有規定居住權的保障,當然歧視老人是《住宅法》所不容許的。令人老人住的問題,慈濟曾於台北市內湖有設置「輕安居」的計畫,這種方式對老人的權益是較為理想!政府就此問題應從長計議,否則台灣已快成為一「高齡社會」此事不宜再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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