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中國大陸出售房屋將徵20%的所得稅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32日中國時報A15版記者朱建陵的報導,大陸國務院於102220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通知》(國五條),市場反應「太溫柔」而出現房價上漲,但國務院辦公廳於10231日發出「國五條」實施細則,將所得稅由原訂交易總額1%2%調整至賣方透過買賣屋賺取差額的20%,對於地產界將是一場重大衝擊。
    根據「國五條」的細則限購不但進一步升級,並明確標準,而且二手房的個人所得稅,由交易總額12%,改成從嚴按20%徵收,透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原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20%計算,並且提高第二套房的貸款首付款比率及貸款利率。
    筆者認為,若以買賣賺取差額20%課徵所得稅,相較於台灣以評定現值乘以核定標準率再乘以最高40%的累進稅率,未必較高。房地產交易兩岸政府都在進行調控,「租稅」就成為重要手段,但不論如何,都不能過頭,才不會扭曲房地產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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