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公務機關會館將比照旅館規範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23日聯合報A18版記者鄭宏斌、徐子晴「公務機關會館,比照旅館業規範」的報導,為了避免與民間業者爭利,立法院院會於民國103122日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將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等公務機關附設會館納入旅館業規範,各主管機關必須於十年內取得登記,否則恐面臨退場。

    觀光局局長謝謂君表示,修法目的是希望全部的「會館」回歸土地使用管制,既然有「住人事實」,不管事消防安全、衛生條件,都必須要符合旅館的使用規範。而觀光局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主任陳煜川表示,現行須轉型會館,就必須向內政部營建署了解該如何變更土地使用權,才能申請登記為旅館。像是機關用地的部分,就必須改成商業用地或者住商混和,在非都市區的山區會館,可能原本為農牧用地,未來要變更成遊憩用地。

    不過修法內容有「十年過渡條款」,因此未來觀光局與各機關也會討論是否可以放寬不同用地的建築使用狀況,已輔導會館轉型。至於近年興起的「日租套房」在修法中也納入規範,將來未領取登記證的日租套房,將處以新台幣18萬至90萬元的罰緩,並命其停業,繼續營業者得按次處罰,且停水、停電、強制拆除。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吳清山表示,目前各地教師會館只剩台北、日月潭兩個會館仍在營業,其中熱門的日月潭教師會館已經申請旅館執照,台北教師會館因為屬於住宅用地,無法申請旅館執照,若台北市政府願意放寬變更土地用途,也願意申請旅館執照。

    至於國軍英雄館的軍友社秘書夏德玉表示,各地英雄館多屬當年政府提供土地,由軍友社自力興建並且按月繳納地租,相關土地未必屬於商業用地,若要申請旅館業許可,還有些困難必須克服。

    救國團事業處處長孫國強則表示,因為牽涉到適法性問題,救國團還在評估青年活動中心未來因應方向,討論之後會再提出解決方案。

    筆者認為,這樣的修法雖然表示是為了不要與民爭利,但實際上卻會讓這些公務機關的附設會館走入歷史,希望將來能夠放寬土地使用變更的標準,讓這些公務機關的附設會館可以繼續服務需要服務的民眾,而不是就此關門大吉,否則甚為可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發展觀光條例》的修正,對公務機關附設會館的影響切實不少,政府還是要設法有一過渡措施,對這些原有公務機關所社會館,才不會失之過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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