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台北市政府選定22處推動公辦都更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20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江蕙君「整頓舊宅,市府推22處公辦都更」、聯合報B1版記者高宛瑜「公辦都更,柯文哲:選定22處」等報導,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在選前提出「公辦都更」的政見,為實踐政見,於民國104119日柯文哲市長宣布已選定22處地點作為公辦都更,相關地點、時間會在適當時機公布。

    柯文哲市長在選前推出「柯P新政」,表示要推動「公辦都更」解決北市建築物老化情況,並且主張由政府主動出面,選定需要都市更新的區域並且擬定計畫,對於台北市五層樓以下的老舊公寓和整建住宅優先處理。

    目前22處選定的公辦都更地點,包括北市有、國有地、市營事業等,將選定作為「公共住宅用地」,其中大多數有建築物,區域相當分散。未來台北市也打算以空軍總部的土地換取信義計畫區旁邊的「舊陸軍保養廠」空地,興建5000戶公共住宅。

    台北市都更處長張維剛表示,公辦都更將來將以公有地為主,將帶動周邊發展,對於蘭州國宅、南機場整宅等地點,也將近一步研究後續計畫,等待市長柯文哲和副市長林欽榮對外說明。希望協調市有土地、中央或國營事業,有機會進行空間改造,興建公共住宅或設施,並且提供創新產業進駐,與市長柯文哲確認後,將成為柯市府百日新政其中一項作為。

    筆者認為,公辦都市更新相當重要,可以活化閒置的公有土地,並且改善當地的環境,如果能夠藉此興建更多公共住宅,可以改善台北市的居住問題和高房價問題,筆者認同這樣的作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柯市長上任之後,就想一顯身手,「公辦都更」是在《都市更新條例》原本就容許,只是過去政府礙於財政、人力,所以坊間以「自辦都更」為主。台北市新市長既有決心推動「公辦都更」我們引領企盼,但要有毅力,堅持到底。另外附帶呼籲立法院趕緊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條文,不要再延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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