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預告登記避奢侈稅破功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018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林淑慧「預告登記避奢侈稅,破功」的報導,訪間許多民眾常常會利用預告登記的手法來延長房地持有期間規避奢侈稅,但近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已經查獲賣方利用預告登記等持有期間超過2年再將房地所有權過戶的案件,反而被補稅帶罰達新台幣187萬元,得不償失。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預告登記列入奢侈稅專案查核的範圍,近年來已經陸續破解多筆不法逃漏稅案件,提醒民眾不要誤信代書建議除了奢侈稅之外還要處以所漏稅額三倍罰鍰。
    所謂預告登記是房屋所有權人向地政機關申請在不動產相關登記資料中增加買方為登記人,屬於限制登記一種,必須獲得預告登記人的同意才能出售。但是有不少民眾誤信代書建議,出售持有未滿兩年的房屋僅先收取部分價款,再以預告登記確保買方對房屋處分權,拖過二年閉鎖期再將房屋過戶買方規避奢侈稅。
    本案中,該民眾就是在1008月購入房地,隔年用1500萬代價出售,並且由該民眾設定預告登記給買方,買方先支付1200萬元,待奢侈稅期間過後再付清剩餘款項並塗銷預告登記及所有權移轉給買方。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據實質課稅原則,由於該民眾售房的日期是10110月,因為持有期間未滿兩年,依法對出賣人補徵奢侈稅150萬元,並加處0.25被罰鍰,補稅帶罰187.5萬元。
    王玠琛也表示,利用預告登記逃漏奢侈稅風險不小,至於找人頭、用租約取代買賣契約等,都是意圖將交易日期拖過奢侈稅兩年期限,各區國稅局積極查核若有不法將補稅帶罰。此外有鑑於民眾誤觸奢侈稅個案相當多,為了落實愛心辦稅,台北國稅局即日起也推出「奢侈稅健診」的服務!

    筆者認為,民眾如果有不動產持有兩年內要出售,可以多方詢問地政士、會計師或專業的律師,如果還有疑慮也可以去國稅局「奢侈稅健診」一下,無論有沒有奢侈稅建議留下書面資料,如日後被追繳奢侈稅時,可以出示該書面資料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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