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台北的南港瓶蓋工廠八棵樹現地保留!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017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江慧君「瓶蓋工廠樹保審議,八顆現地保留」的報導,台北市文化局在1031016日召開樹保大會審議南港瓶蓋工廠基地內樹木,並將264棵樹中其中8棵樹列為受保護樹木並決議現地保留,其餘樹木因將來開闢都市計畫道路,將移植到基地其他位置以及台北流行音樂中心。
    台北市土地開發總隊長易立民表示,廠區內264棵樹木經過測量樹齡、樹高與樹圍等測量,合乎「受保護的樹木」共有8棵,分別是7棵榕樹與一棵苦楝樹,其餘均未達標準。而將來依照都市計畫廠區將開闢一條道路,並且拆除不具文資身分的建築,屆時將影響16棵非受保護樹木,將其中14棵移植到基地內的公園地,另外2棵將移植到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的預定地。
    而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志工則前往台北市政府前抗議,要求全區保留,志工林怡君表示,南港工廠樹群和一旁的南興公園的樹形成珍貴的連續綠帶,常在綠林觀測到藍鵲、大冠鷲等鳥類,該樹是台北的風道也是台北盆地降溫關鍵。且根據瓶蓋工廠1945年的空照圖顯示已經有樹群,經志工實際測量有60棵樹木達到受保護的標準,希望市政府不要開闢道路,將廠區土地使用分區從特商區變更為文化風貌保存區,保存全區的老樹和文化資產。
    台北市文化局科長李威蒂則表示,土地開發總隊提報的8棵「受保護樹木」,在審議會上原則上通過現地保留,至於瓶蓋工廠守衛隊志工提出的全區保存訴求,偏向文化資產的審議內容。
    筆者認為,台北市是盆地,樹木已經相當稀少,夏天總是悶熱難耐,開發的同時必須兼顧環保和生態平衡,希望以後在開發的時候,能夠多保留一些綠地面積,也贊同台北市政府將八棵樹木原地保留的作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開發行為、經濟發展與環境發展必須兼顧;台灣的「環境人權」逐日提出,從上述的案例也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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