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古蹟公娼館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930日聯合報B2版記者高宛瑜「文萌樓,畫出都更範圍」、中國時報B1版記者陳芃「文萌樓逃過都更,危機暫解」的報導,台北是全台唯一的古蹟公娼館「文萌樓」,因為房屋產權屬於「私人」,被畫定在都更範圍內,爭議不斷,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決議,將文萌樓畫出都更單元範圍。而日日春協會則表示,希望台北市文化局能盡速徵收,確保古蹟永存。
    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的文萌樓占地約92平方公尺,早期日據時代被規劃為風化區,由公娼提供性服務。由於地所有權屬於台灣銀行和國有財產署、房屋則是私人所有三年前由林姓女地主買下參與都市更新,都更案面積原為3361平方公尺,即將進入都市更新審議幹事會審查,但是都更處收到許多涉及文萌樓的陳情,委員會提前討論此案。
    該案是台北市第一起私人古蹟參與都更的案例,日日春協會希望古蹟能夠保存,而都更案部分住戶則認為房子太老舊,因為文萌樓使得都更耗著,希望能夠將其畫出都更範圍,讓案子能順利進行。
    1038月底協調會時,屋主、實施者聖得福建設均表示願意將文萌樓劃出都市更新範圍,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也同意將其劃出,並且將都更案西北側2層樓民宅建物一併納入,該都更案的範圍調整為3702平方公尺,重新走都更程序。
    對此日日春協會表示,雖然保存危機暫時解除,但是在事業計畫核定前還是有可能「翻盤」,最保險方式還是由台北市文化局徵收,不要讓古蹟淪為有心人士的獲利工具。文化局則表示,文萌樓屋主日前提交的古蹟維護管理計畫沒有具體內容,已經遭到退回,如果在民國103103日以前未完成補件,不排除強制徵收。
    筆者認為,都市更新一定要考量文化古蹟的維護,如果具有文化價值的古蹟,劃定都市更新單元的時候,應該盡量避免將其劃入。市容的美化和文化遺產的保留,應該要並存而不是相互衝突的,對本案將古蹟劃出筆者肯定這樣的做法,不應該因為都市更新就犧牲古蹟,對於「古蹟」也應該好好維護,讓後人瞻仰這些歷史古蹟!!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都市更新要走得成功,一定要把有爭議的部分公開,又公權力要提振,讓實施者有信心,地主權益有保障,台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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