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政府防止炒作工業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113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呂雪慧「防炒工業地,祭出5.5倍高稅」的報導,為了杜絕工業用地的炒作,並且活化閒置工業土地,央行將同意針對產業用地加強信用管制,並且由金管會訂定「授信定型化契約範本」,如果不依契約履行建廠計畫的案件,銀行必須採取調整成數和抽銀根的有效作為,並且將納入金管會金檢業務項目強制執行。
    為了杜絕工業土地炒作和閒置,經濟部將會針對閒置用地造冊送交地方稅捐單位,取消其地價稅和房屋稅的優惠稅率,地價稅將改以千分之五十五課徵,並且強制買回閒置的工業土地。所謂「閒置用地」,是指廠商持有五年以上未申請建廠各項雜照動作的工業用地,國發會副主委黃萬翔表示,此舉是為了避免工業用地作為非工業使用或是拿貸款去做非工業用途,以免造成產業用地供需失衡。
    將來金管會將會擬定產業用地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事先依照建廠計畫書授信簽約,一旦違約銀行將降低成數或提高利率,甚至採取抽銀根的手段,嚇阻廠商囤積工業用地。
    經濟部將來將對閒置超過五年的工業用地送「聯徵中心」造冊列管,如果新貸款案件授信時發現在列管黑名單內,將會依照定型化契約內容管控授信。經濟部造冊送聯徵超過五年的閒置工業土地共124220公頃。此外,針對已經申請工廠登記證的產業用地,如果遲遲未營運,也將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取消工廠登記證,並且取消房屋稅和地價稅優惠,地價稅將從千分之十提升為千分之五十五,房屋稅恢復一般稅率百分之三。此外,國發會也同意經濟部再產創條例修法的時候增訂強制買回機制,針對閒置二或五年以上未營運者強制買回,迫使廠商不得囤地。
    筆者認為,這是參考中國大陸對於土地逾期不開發強制收回的機制,目的在於避免有人囤積土地,筆者也認為工業用地是「公共財」,業者不應該藉機囤積炒作,至不去有效利用工業區土地,筆者對於政府這樣的措施表示贊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工業用地」是從事生產活動之用,這種土地業者一定要依規定開發利用,而不得囤積炒作,這種炒作行為將會影響台灣的產業發展,政府的積極作為去抑制則是必要的,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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