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農民團體要求取消區段徵收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113日聯合晚報A10版記者彭宣雅「土徵面積三年多一倍,農團雨中抗議」的報導,全台十多個反徵收自救會代表200多人和台灣農村陣線等農民團體,於民國1031113日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要求政府取消區段徵收炒作土地,並且公布「全國浮濫徵收地圖」,抗議徵收土地越來越多,呼籲用選票拒絕不公義的徵地。

    農陣發言人蔡培慧也表示,三年前全國徵地總面積5709公頃,現在暴增一倍,共徵收11490公頃,許多徵收案雖對外說「國家重大建設」,實際上卻是在炒地皮,像是桃園航空城、淡海二期和竹北台知園區。

    蔡培慧也表示,竹北是台灣好米的故鄉,當地開發率僅五至六成,空屋率全台最高,卻有七成要做房地產開發,不符合「公益性」和「必要性」。竹北預計要徵收的447公頃土地,其中有400估請示特定農業區,附近有500戶真正務農、種稻的農民,卻被地方政府認為土地「細碎化、雜亂無章」遭到徵收。

    農民團體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沒有廢止區段徵收,遭到地方派系分贓,任憑地方勢力和財團炒地皮,中央政府應該緊盯地方究竟在做甚麼,法院裁決敗訴的苗栗大埔案,也應該給予國賠和原地原屋重建,不該置之不理。

    筆者認為,和「都市更新」一樣,「區段徵收」的本意應該是良善的,可以讓土地遭到徵收的地主分回價值更高的土地,政府也能取得建設的土地和經費,本來是不錯的制度。但常見的問題在於估價和之後分回土地的比例,政府於區段徵收的時候,應該保障地主的權益,而且不能浮濫徵收。此外,對於區段徵收的拆遷戶,也應該給予適當的安置,才符合公平正義。


    永然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區段徵收」優於「一般徵收」,目前徵收的「抵價地」地主分回的比例偏低,這方面有待修正改進,但無廢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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