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 星期一

陸資來台購屋限制同社區僅10%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320日工商時報A12版記者于國欽「陸資來台購屋,同社區限一成」、聯合報A14版記者陳乃綾「陸資登台購屋設限,社區獨棟總戶數10%」、自由時報A14版記者徐義平「萬通條款,中資同棟購屋限10%」等報導,由於外界擔心陸資進入台灣炒房,內政部發布新規定,自民國10471日起大陸人士取得台灣不動產,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百分之十為上限,避免陸資買房過度集中特定地區。

    內政部地政司施明賜副司長表示,近幾年來中資來台購買不動產有逐步增加的趨勢,為了預防中資炒房,除了去年初對中資實施總額限制,每年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以外,長期也有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兩萬戶的限制,而現在再度設限中資購買同棟或同一社區比率10%上限的規定。

    房地產業者指出,淡水小坪頂預售案「萬通台北2011」是中資開方商萬通地產集團在新加坡投資的萬通國際開發推出,規劃294戶,其中超過四成是賣給中資或中國大陸民眾,而此案引起內政部關切。

    陸資購買台灣不動產受到「五四三條款」的限制,貸款上限五成、三年內不得轉售,並且現在新增規定同一社區或同棟串陸資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但是不少陸資其實為了規避,特意使用境外公司或是他國護照購屋,即使內政部訂定上限,還是會有人頭的問題。以「萬通台北」來說,購屋者多數以香港護照或是法人公司購買,避開陸資限制,真正「登記有案」的陸資反而寥寥可數。

    筆者認為,政府做這樣的限制可能是希望陸資不要集中在同一個社區買房造成該社區房價暴漲,不過筆者反而認為應該要限制他們在這些社區買房,至少把特定社區房價炒高了也不是台灣人民受害,這樣對台灣人民也比較沒影響。


    不過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在大陸居民在台灣買房的事看成毒蛇猛獸,試想連台灣人都已不太想再台灣買房,而台灣人也正向海外投資購屋,大陸人士有機會在其他地方買房時,何必選擇在台灣購房,這也是長期以來,大陸人士在台灣購房數量極少的原因所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