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台菸酒公司資產活化,高雄港駁二特區率先開跑! 文◎黃興國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2年12月02日工商時報A8版記者朱漢崙所撰「台菸酒 明年活化萬坪土地」乙文報導,財政部指示旗下公股事業機構活化資產,其中台灣菸酒公司已準備明年起啟動逾萬坪土地開發計畫,並由位於高雄港旁的駁二藝文特區,占地1,000坪的台酒倉儲區打頭陣。財部官員指出,台酒公司已準備在民國102年12月中旬前後對外公告遴選土地開發商,希望朝興建「複合式零售商場」規畫。
    相關人士指出,駁二特區的台酒土地開發所在地,大致鄰近高雄港旁鐵道及七賢路,由於該處正好位於兩條觀光道路的轉角,因此作為休憩類商場非常適合。除了駁二藝文特區開發案,台菸酒公司位於花蓮美崙工業區,七星潭旁的台酒花蓮酒廠,台菸酒公司已將花蓮開發案報到經濟部申請地目變更。台菸酒公司上述開發案,將全部採取設定「地上權」,附帶權利金及租金的方式進行,目前已成為財政部轄下公股機構裡,土地開發規模最龐大的一家。
   台菸酒公司近兩年積極進行資產活化,包括民國102年3月成功標出位於新板特區的自用地地上權給新光人壽,台酒公司對此指出,該BOT案總共為期50年,加計新台幣(以下同)3,000多萬元的權利金及每年1,000多萬元的房屋租金,一年大約有4,000萬元收益,後續的資產開發方式也將循此模式進行。
     近幾年除了國有財產署與中油公司、台電公司等國營事業標售地上權外,台菸酒公司及公股行庫也陸續加入戰局,在各地方推出地上權標案。筆者認為地上權的設定標售,確實可以活絡「國有資產」外,並且在合理的投資報酬率下,建商或土地開發商也一定願意積極投入,讓原本閒置土地得以妥善利用,對都市景觀實是一大利多。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如欲接觸「地上權」的投資人,一定要了解「地上權」相關的法令規定,如此一來,較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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