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新台幣9000億元都更案恐被釋憲卡住 危險建築重建遙遙無期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528日聯合報AA版記者江碩涵的報導,全台有598件「都更事業概要案」及316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包括台北市的97件都更案,因為一個月前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條文提出違憲而停擺,若以每案投資金額新台幣10億元來計算,全台將有新台幣9000多億元的都更案受違憲條文影響而被卡住。
    針對此現象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大法官釋憲後,未來都更更加趨於嚴格,雖然大法官鼓勵多於批評,但是政府對於都更後續程序卻沒有辦法立刻提出新的、完整的制度規定,讓進行中的都更按受到阻礙。其並表示,未來若進行公開的聽證程序,究竟該如何舉行,政府沒有配套、文書送達方面行政部門得將公文一次送達八十位地主手中,一戶沒有到就無法進行下一步,這些都是行政部門將面對、迫切的問題。
    而台北上百棟、上萬戶亟需重建的海砂屋、危樓都更案也陷入膠著,隨著都更程序愈來愈複雜,對這些危險建築來說重建之路更是遙遙無期,根據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統計,目前北市已列管的海砂屋共有51棟,921地震危險大樓近50棟,331地震危樓則有15棟,累積全北市具公共安全疑慮的大樓就上百棟,而丁致成表示台北市上萬戶海砂屋中,更只有5%不到改進成功,台北市sogo百貨復興館隔壁的「正義國宅」,至今仍在整合中,信義區永吉路上「力霸皇家大樓」也因為海砂問題住乎幾乎搬光,至今仍在跑都更流程,雖然政府有給予額外容積獎勵30%,但是因為該容積獎勵有年限,反而導致住戶不敢隨意申請都更。
    筆者認為,台北市的「都市更新」如果真的政府有魄力要推動,就必須先從這些直接造成市民身命財產安全的危險建築物下手,並且盡速擬定新的配套措施以因應大法官第709號解釋釋憲的結果,這樣才能創造市府、居民及建商「三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都市更新」是城市老舊,改善都市機能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共利益,政府要更有魄力的推動才會成功。私人財產權時固然應加以保障,但一旦「公共利益」必須被兼顧時,私人財產權要稍加限縮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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