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大法官釋憲後台北市的都更流程3新制上路,共97案受影響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515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聯合報AA2版記者邱瓊玉、江碩涵、中國時報C2版記者林佩怡的報導,由於民國102426日大法官解釋文公布709號解釋文,認為部分《都市更新條例》的條文被宣告違憲,台北市都市更新流程將有三項改變,未來第一階段「事業概要」申請都必須在都更處同意後將所有資料送達全部土地房屋所有權人,並且必須經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核准,在辦理事業計畫申請期間,除了公開展覽外,還必須經過聽證程序,避免再有任何都更案中所有權人房屋土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參與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未來426日前未辦理公展的都更案都必須參照《行政程序法》辦理「聽證程序」,要讓所有所有權人表達意見,並經過實施者如實回覆,全部意見再送至更新審議會裁量,預計此一改變,將影響97件都更案,並且如果審議會無法決定,還必須回過頭再問住戶意見。而這次的修正並不溯及既往,因此北市府已核定的文林苑更新案及執行代拆作業不受影響。
    至於正義大樓的都更案,已經延宕近二十年,台北市政府副市長張金鶚表示,這個案子拖太久導致社會觀感不佳,很多人關心這個案子,他就任副市長後,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就打了兩次電話給他。該都更案於民國96年核定事業計畫,後來發生社會事件,「投資者」轉換,並於100年提出變更,目前都更審議正進行幹事會審查,同步進行都審,以目前的變更設計來看,將規劃兩棟2728層樓的大樓,由日本知名建築師丹下健三的兒子「丹下憲孝」負責,但該都更案還是有少數住戶再溝通,實施者希望能在民國103年動工,市府會協助正義大樓都更按盡快推動,並且未來指標性都更案都會定期報告,避免讓外界有都更按停滯不前的現象。
    筆者認為,未來都更的程序勢必變得更繁雜和冗長,門檻也提高,好處是對於現有的住戶保障提高,壞處是都市更新推動將更為困難。筆者也期望正義大樓的都市更新將來能夠順利推動,以免該大樓長期荒廢再精華地區形成資源浪費和治安死角!!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都市更新」是台北市要成為一國際都市必走的道路;都市更新固然要保障住戶的財產權益,但對於如何促成「實施者」願意投資參與都市更新,政府必須設想誘因;否則,程序繁瑣、時間延宕、誘因不足,均將造成無人想投資擔任「實施者」;台北市政府官員們一定要找時間與都市更新的相關團體及建商投資公會開會,為台北市的都更找出路,這樣才對得起台北市民,才不負市民的付託,台北市加油!加油!再加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