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6日 星期日

日後父母贈與子女以現金較節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829日工商時報A18版記者林淑慧「贈屋節稅?贈現金反而更省」的報導,房地合一稅2016即將上路,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2015826日表示,將來父母若要購屋送子女,子女未來出售受贈不動產必須客房地合一稅,如父母賣房子以現金方式贈與子女,稅負相對較輕。

    KPMG安侯建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召開「房地合一課稅之影響與因應研討會」中,剖析不同投資身分的稅務負擔,並特別針對新舊所得稅制法令變動、不動產持有稅負、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的影響,一一舉例解析。

    KPMG專業組織策略長、會計師張芷即表示,未來房地合一上路之後,納稅人在比較新舊制的稅賦,也要同時考慮奢侈稅和所得稅的負擔,不見得適用新制一定會比較重。

    KPMG副總劉順裕則表示,以往父母購屋贈與子女,按照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課徵贈與稅,但日後子女出售不動產,必須面臨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屆時出售利得稅率至少高達15%,較遺產及贈與稅的10%為高,子女要角較多的稅。

    但是如果父母以出售不動產以現金方式贈與子女,子女只需要負擔10%的贈與稅,相對於贈屋,子女的稅賦可望減輕。

    KPMG的副總游雅絮也表示,房地合一稅對於境內居住者和境外居住者兩者規定並不同,未來境內居住者持有新制房地二年以上房地合一稅率為20%,但是非居住境內者則高達35%的高稅率,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筆者認為,未來在台灣出售不動產,必須考量房地合一稅的問題,比如說若是要出售不動產,最好前一年先居住台灣達183天以上,否則將被認定為居住境外者,稅率將提高,而不利節稅,這部分民眾千萬要注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近年來稅務的法令修改甚多,民眾一定要更用心節稅,否則會在稅上吃虧。民眾不懂,一定要請教專家,不要道聽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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