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台北市將成立「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62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陳芃「住戶有糾紛,可找調處委員會」的報導,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過去常接到鄰居違建、社區管委會移交瑕疵等投訴,過去只能建議住戶循司法解決,曠日廢時。建管處將在兩個月內成立「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未來住戶間或與管委會有糾紛無法自行解決可以向市府申請調處。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縣市政府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可以邀請資深建築師、律師等專家成立調處委員會,目前新北市、台中和高雄市都已經設置。

    台北市的調處委員會預計將有17名委員,包括都發局、建管處、地政局和法務局等府內代表,還有13位包括資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和地政士、社會福利專家、資深律師、物業管理專家等。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未來如果民眾和鄰居、管委會之間的糾紛無法自行解決時,都可以申請免費調處,目前正在遴選委員,預計最快兩個月內成立,未來收到調處需求,第一階段輪派委員介入協調邀請雙方到建管處協談,再無法解決就提到調處委員會大會中討論。

    邱英哲並且表示,調處委員會目的是「協調」而沒有「裁判權」,因為循法律途徑可能耗時較長,由委員先協調分析可能結果,可能會讓一方願意退讓使事情早點落幕。

    筆者認為,訴訟不但相當費時,成本也很高,將來民眾應該善用這樣的制度,若能順利調解成功就不用花時間力氣打官司,若有不懂的地方也應該請教專業人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協調解決糾紛,避免訴訟,這是很好之疏滅訟源的方法,社區能多運用「調處」,也有助於社區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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