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

房地合一課稅將排除陰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622日聯合報AA版記者沈婉玉「房地合一課稅,擬排除陰宅」的報導,民國105年即將上路的房地合依實價課稅,根據殯葬業者表示,財政部將考慮把「陰宅」排除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範圍內,未來將發布正式解釋令。

    根據內政部的實價登錄,全國單價最貴的土地是塔位土地,每坪土地實價高達新台幣1815.32萬元,而基地也越來越稀有,不少投資客看中陰宅稀有性囤貨炒作。

    殯葬業者龍巖公司主管表示,正規合法的靈骨塔位也是房地產,但多數客戶都是買來預備自己或親人後事,不會轉賣炒作,過去陰宅不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已經向財政部表示希望不納入房地合一課徵範圍,初步也獲得正面回應。

    財政部官員則表示,陰宅目前還沒有稀少到炒作、哄抬價格,希望不要殃及無辜。至於重購退稅的問題,財政部表示無論是先買後賣、先賣後買,買屋和賣屋差距兩年以內,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仍可申請重購退稅。


    筆者認為這樣的解釋似乎是放寬解釋,開方便之門,如果房地合一課稅是為了公平正義,那囤積塔位出售獲利,應該也要一視同仁才對,若是大部分民眾都是買將來自用,自然也沒有所得稅的問題。而關於重購退稅的問題,靈骨塔並不能住人,但財政部卻表示符合自住房屋、土地規定,是否代表靈骨塔也可設戶籍?活人設戶籍在靈骨塔裡面,只為了節稅,這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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