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 星期五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住商大樓租迷你倉庫,違反都市計畫法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26日聯合報B1版記者郭安家及中國時報C2版記者蘇瑋璇報導,近五年台北市有一新興行業,業者提供再住商大樓出租迷你倉庫,甚至作為行動辦公室,遊走法律邊緣,觸犯「土地使用分區」、「消防公安」等規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近期將啟動聯合稽查,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表示這些迷你倉庫被定義為「租賃業」,必須符合《都市計畫法》,並變更使用執照,否則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都發局並指出,迷你倉庫屬於「租賃業」所對應的使用分區為「一般服務業」,只允許設在商業區,因此迷你倉庫設在第三種住宅區已不符規定,會由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優先稽查,違反《都市計畫法》者依法開罰,至於室內裝修未依法申請者,建管處也會要求補辦並定期安全申報。
    台北市觀光客暴增,日租套房問題也日益嚴重,根據《發展觀光條例》與《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日租套房須有「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不特定人有日或周住宿或休息事實、收取費用營業、未取得旅館登記」等要件,地方主管機關才可裁處。消防局科長莫懷祖表示,若是一般月租集合住宅,僅一年檢修申報一次消防公安即可,但若旅館就至少半年須要一次,且建材還必須是「防火材質」,日租套房營運模式近似旅館,但公安水準卻無法要求,當然不鼓勵。
    戴錫欽議員也表示,北市開放陸客自由行之後,住房需求大增,日租套房也出現反映這樣的需求,既然日租套房散在各地取締不易,考量住居安全,台北市府應當與中央研擬「都會區版」民宿管理辦法,才是治本之道。
    筆者認為,無論是「迷你倉庫」,還是「日租套房」,目前都是遊走法律邊緣,雖然有利可圖,但若將來因為違規使用發生工安意外,經營者除須負擔高額賠償外,可能還會面臨牢獄之災。建議開業前還是與律師商討相關法規,確定沒有問題之後,再進行投資開業比較保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表示:經營任何事業,一定要注意合法性,有些公司會聘法律顧問,就是針對「合法性」。台灣業者在這方面的觀念有加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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