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捐地換容積政府打算取消民間不得自行買賣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130日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的報導,有鑑於不少建商低價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將容積移轉至其他建案再出售獲取暴利,未來營建署將關閉民間自行買賣容積管道,由政府做莊,建商向政府購買容積價格將由政府根據移入基地的房價行情還訂定。
    目前開發容積移轉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政府購買,另一種則是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土地送給政府後,容積則轉到預定開發的基地,由於公共設施保留地較便宜,建商以低廉價格買入後卻高價賣出,各界頗有批評。現在決定使得目前市場上看到的民間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標售與買賣將不復見,不需要修法,只需要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辦法》,預計最快上半年就會做出落日時間。將來政府出售容積的所得,將用來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此外營建署也研擬設置容積獎勵上限,將目前包括期程、綠建築等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設定上限,一般區域獎勵上限為20%、都更區域為50%
    筆者並不樂見這樣的政策改變,因為可建容積縮小了,只會使房價更高居不下。對於政策朝令夕改,更令老百姓無所適從!筆者認為,政府應當盡速編列預算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徵收前,不應限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買賣,否則對於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地主極為不公!!而「容積獎勵」應該要更放寬,而非限縮,因為限縮容積獎勵,只會助長房價。縮小建蔽率,開放天際線讓建築物向上發展,才是世界的潮流,並且能更增進良好的居住環境品質,解決都市土地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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