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李廷鈞和大家分享》北投區新民段1043坪閒置公有地地上權都更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11118日經濟日報A11版記者楊文琪的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預定以公辦都更、設定70年地上權的方式,將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面積逾1043坪的土地對外招商,預定於1011120日舉辦招商說明會。
    財政局並表示該基地坐落於北投泉源路以西、中和街20巷東側地區內,距離淡水捷運「新北投站」僅120公尺,不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也相當好。該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規定,適合開發為商務住宅或溫泉旅館!!
    筆者認為,用地上權的方式活化公有土地是相當好的手段,因為既不會賤賣公有土地,又可增加財政收入,並且達到「地盡其用」的理想,期盼政府將來能夠多釋出公有土地的地上權,以活化閒置的公有土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呼籲政府應繼續全面努力活化國有土地,讓艱困的政府財政紓解,並帶動台灣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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