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房貸、房東和集合住宅應注意足額投保住宅火險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116日蘋果日報B2版記者林潔禎「住宅火險,三族群必備」的報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14年全國火災次數高達1417次,其中建築物就佔了1065次,比率高達75.2%,「住宅火災風險」居高不下。產險業者指出,房貸族、房東族和集合住宅族,建議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加強居家安全保障。

    產險業者表示,「住宅火險」主要是承保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墜落、機動車輛碰撞及意外事故所致煙燻事故。而2014101日後更擴大包括罷工、暴動、民眾侵擾、惡意破壞行為、竊盜等因人為造成的損害也在承保範圍內。

    產險業者表示保障範圍包含建築物本身和建築物內家具、衣服及至存於建築物內供生活所需的動產,動產保額是建築物保額的30%,最高以新台幣60萬元為限。而自有房屋或承租者皆可投保「住宅火險」,若事故因為住戶本身過失造成或受鄰居波及,都可以獲得理賠。

    而住宅火險還有一大好處是提供臨時住宿費用給付金額,每一事故限額每日新台幣5000元,但是賠償總額以新台幣20萬元為限,若是住家毀損無法居住,保戶於重建期間必須另外租屋或投宿旅店,可以用於補助住宿費用。

    蘇黎世產險表示,目前國內住宅火險民眾主動投保率並不高,多半是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應銀行要求附帶買的火險保單,但其實住宅火險保費很便宜,以台北市35坪鋼骨混凝土造建築,樓層9樓,每坪裝潢成本約新台幣5萬元的住宅來算,房屋保額約新台幣450萬元,包含政策性地震基本保險保費,年保費僅新台幣2000多元。

    因此蘇黎世產險行銷暨企業溝通部主管杜墨瑋建議,「房東族」因為房屋非自住有一定風險性,應主動檢視住宅火險保額是否充足。其次是「房貸族」,因為房子發生火災意外時,在債權債務範圍內銀行有優先受償權,和都會人口稠密地段治安或公安風險高的「集合住宅族」,也應該要投保住宅火險。

    筆者認為,保險有防範於未然的作用,如果是「房東族」、「房貸族」、「集合住宅族」三大類民眾,務必有必要好好考慮是不是要投保住宅火險,藉以控制不可預測的風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保險」是分擔風險的好方法,不僅「人身保險」,「產物保險」、「責任保險」都可加以運用。在個人的財產中,以「房屋」算是重要資產,需要投保「住宅火險」算是基本的;希望民眾能花「小錢」買保險,保險重要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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