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雙北超過30年屋都更要花2300多年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1030日聯合報A12版記者江碩涵「雙北龜速都更,恐拖2300年」、工商時報A19版記者蔡惠芳「大台北完成都更,得花2369年」、自由時報A4版記者徐義平「雙北逾30年屋都更,要花2378年」等報導,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之第二季統計資訊,全台屋齡超過五十年老屋竟高達五十五萬餘宅,業者警告一般認定鋼筋混凝土使用設定為五十五年,而屋齡超過五十年老宅都亟需都更,改善住家安全。但由於都更牛步化,自2011年迄今,雙北市順利興建完成之自辦都更案相當少,北市僅26件、新北市僅9件,以戶數計算兩者加起來五年僅完成2448戶的老宅更新數。若按照此進度,每年平均完成489.6戶,但雙北是屋齡超過30年老宅高達116.44萬戶,等於要花費超過2378年才能更新一輪。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分析,都更遲滯主因主要是因為權利變換喬不攏、容積上限限縮、政府公權力不彰和都更條例修正案遲遲無法通過等原因造成,接下來房地產景氣下滑,建商預期利潤有限,給屋主的條件也會限縮,若都耕戶心態未隨市況下滑而調整,都更困難度將會更高。
    對此台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欽榮表示,未來難以推動的民辦都更,只要確認符合「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緊急需要」即可以轉換為公辦都更,由北市都更中心擔任實施者,加快都更速度。
    此外,台北市政府將會設立「都市更新調解委員會」,召集法界人士擔任調解委員,若調解不成,只要符合上述三大條件,可以轉軌為「公辦都更」。

    筆者認為,都市更新的推動困難重重,希望未來修法之後,能有更公開透明的機制,讓都市更新能夠順利推動。此外,也希望公部門能夠更積極來促進都更,尤其是推動公辦都更的部分,並藉由公辦都更興建更多社會住宅,一次解決居住問題和公共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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