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財政部表示豪宅交易將實價課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4日經濟日報A2版記者陳美珍「財部:豪宅交易,實價課稅」的報導,財政部為了打擊炒房,最近針對全台豪宅實施新一波的政策,將來將針對雙北市超過新台幣8000萬的豪宅、其他縣市超過新台幣5000萬的豪宅,出售但未能舉證成本者,將改按房屋售價扣除土地價值15%計算售屋所得課稅。
    張盛和部長表示,此項措施將於民國1035月開始適用,將衝擊全台豪宅,財政部已經發函地方政府調高非供自住房屋的房屋稅,凡是配合縣市將增撥補助款;此外,102年出售豪宅賣家,1035月申報所得稅,如果沒有舉證成本,稅捐機關掌握售價後要改以房屋實價扣除土地價值的15%計算,再乘上稅率,而不再以房屋評定現值為標準。首年試辦,將以雙北市售價新台幣8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售價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的房屋作為課徵標的。
    此外,財政部對於102年售屋所得課稅比率,新北市也大大調漲9個百分點,以新北市的板橋、新店等八個行政區來說,都達到33%,淡水、五股也調到23%,是全市售屋稅負增加最多的地區。至於台北市只要是豪宅,都適用48%的比率,非豪宅則維持42%
    專家預測,台北市的二線豪宅和高級住宅市場,最受衝擊,盡其可能會有一些釋出潮,價格軟化交易量增加。然而因為市場資金氾濫,台北市的一線豪宅仍具有稀有性,房價仍難以撼動。且台北市房屋移轉件數中,只有一成總價超過新台幣8000萬元,全台灣符合財政部豪宅標準者,更只有5%,大部分為指標性豪宅,持有人為法人,這些人購買前早就要求賣方將土地及房屋分開計價,因此衝擊程度還要再評估。
    筆者認為,政府現在對於售屋所得,越來越傾向於「實價課稅」,因此大家在買房及裝潢時,務必將「收據」留下,將來報稅時可以用來舉證支出費用及實際所得,才不會被追稅,務必注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購置房產或出售房屋愈來愈要懂得「節稅」,合法節稅是每位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如不懂,則要看書、聽演講、上課或請教專業的地政士、律師或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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