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年12月16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陳美珍「遺贈稅扣免額,不變」的報導,根據財政部公告的2016年遺產及贈與稅各項扣免額標準,由於累計物價漲幅未超過10%,因此遺產稅及贈與稅的扣免額標準維持與2015年相同不變,所以個人遺產稅免稅額仍是新台幣1200萬元。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遺產稅、贈與稅免稅額、各項扣除額與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每年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累計達10%時,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
財政部指出,2009年1月23日隨本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調整為新台幣1200萬元及2220萬元,而當年度物價指數98.26至2015年103.59上漲5.42%,未達10%應進行調整標準,毋須調整。
此外,不計入總額和各項扣除額等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2014年,當年度物價指數為102.65,僅上漲0.92%,同樣未達應行調整標準。
筆者認為,可能是受到國際油價下滑的因素,近來的通貨膨漲已經稍微趨緩。民眾辦理財產繼承申報遺產稅時,仍需注意政府最新公布的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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