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有三萬筆未申報祭祀公業土地逾期政府將代為標售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128日自由時報c3版記者李欣芳「三萬筆未申報祭祀公業土地,逾期政府將代為標售」的報導,目前全台灣還有超過6萬筆屬於祭祀公業的土地,內政部表示約有三萬筆未申報,有鑑於民國105年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提醒可以趁農曆春節家族團聚、祭祀祖先的日子,把握家族齊聚一堂的機會,辦理祭祀公業土地申報相關事宜,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祭祀公業條例》第7條規定,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三年內辦理申報,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除了公共設施用地之外,法定期間屆滿後,將由主管機關代為標售。

    不過內政部表示,為了顧及民眾權益,只要土地還沒完成代為標售之前,民眾都可以依法提出申報。

    林清淇司長說明,「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早期移民離鄉背井來台,為了懷念原鄉祖先,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並以田產的收益作為祖先祭祀的備辦和聚餐費用,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的優良傳統。但隨著時代改變,許多祭祀公業土地資源未能有效利用,政府才制定《祭祀公業條例》,並自民國9771日開始施行,基於性別平等原則,除了當事人表示不願意共同承擔祭祖外,派下員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性別都可以取得繼承的派下資格。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民國104年底,我國仍有三萬筆祭祀公業土地未完成申報,其中大多數都符合政府代為標售的要件,因此內政部呼籲民眾把握農曆春節期間大家家族團聚時,能夠盡快備齊文件向祭祀公業土地所在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申報。

    民眾如果家族有祭祀公業,而其土地尚未辦理申報者,一定要趕快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否則將來土地被標售,恐怕就要不回來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透過瞭解法律,認知自己的權利,進而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祭祀公業的土地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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